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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5學年度申請縣內(外)介聘之注意事項,請查照

有關115學年度申請縣內(外)介聘一事,需經服務學校教評會同意後陳報決議情形彙整表給縣府教育處,申請人才可提出介聘 ,請今年擬申請介聘之同仁於3月31日前自行擬簽請校長同意後移交人事室,俾提本校教評會審議。

縣內介聘及縣外介聘相關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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