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知為增進縣民心理健康,推動「線上心理諮商服務」,提供免費4次諮商/諮詢服務,請查照。
主旨:函轉知為增進縣民心理健康,推動「線上心理諮商服 務」,提供免費4次諮商/諮詢服務,請各校多加協助宣 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3年6月20日投衛局醫字第1130022492號 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函頒之「心理師執行通訊心理諮商業務核准作 業參考原則」可使用對象需為: (一)年滿18歲。 (二)排除精神官能症、精神病或腦部心智功能不全患者。
三、檢附「線上心理諮商服務」操作手冊及宣傳單張電子檔各1 份(附件1及附件2)
四、若有相關疑問請洽詢本案承辦人。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3年6月20日投衛局醫字第1130022492號 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函頒之「心理師執行通訊心理諮商業務核准作 業參考原則」可使用對象需為: (一)年滿18歲。 (二)排除精神官能症、精神病或腦部心智功能不全患者。
三、檢附「線上心理諮商服務」操作手冊及宣傳單張電子檔各1 份(附件1及附件2)
四、若有相關疑問請洽詢本案承辦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