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3年青年獎章授獎辦法及推薦表
主旨: 檢送中華民國113年青年獎章授獎辦法及推薦表(如附件),敬請推薦所屬優秀員工參加遴選為感。
說明:
一、 為發掘各界社會優秀青年楷模,提供鼓勵及隆重表揚的機會,請依實施辦法規定遴選。
二、 年齡上限為45歲,下限為13歲本國國民(出生日期在民國68年元月1日以後,民國99年12月31日以前)。
三、 凡服務於各機關、社團、公司行號的優秀青年,請按申請類別事蹟申請。
四、 推薦表及相關佐證資料請於112年12月18日(星期一)前填寫完整及準備齊全,擲(寄)至本會做為評審依據。
五、 當選人將於113年3月慶祝青年節活動中隆重接受獎章、獎座與當選證書(辦理日期、報到通知單及公假函另寄)。
說明:
一、 為發掘各界社會優秀青年楷模,提供鼓勵及隆重表揚的機會,請依實施辦法規定遴選。
二、 年齡上限為45歲,下限為13歲本國國民(出生日期在民國68年元月1日以後,民國99年12月31日以前)。
三、 凡服務於各機關、社團、公司行號的優秀青年,請按申請類別事蹟申請。
四、 推薦表及相關佐證資料請於112年12月18日(星期一)前填寫完整及準備齊全,擲(寄)至本會做為評審依據。
五、 當選人將於113年3月慶祝青年節活動中隆重接受獎章、獎座與當選證書(辦理日期、報到通知單及公假函另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