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配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本(112)年8月1日宣布「自8月15日起,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無症狀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0日調整為5日規定。

主旨:配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本(112)年8月1日宣布「自8月15日起,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無症狀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0日調整為5日;同時全面取消各類對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支持性給假措施」,有關各機關(構)學校人員差勤管理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8月7日總處培字第112302834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依前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略以,自本年8月15日(以篩檢陽性日為準)起,各機關(構)學校人員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如有請假需求,依各類人員適用之請假規定辦理;亦即因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有請假需求者,應依相關規定(如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等)請病假或其他適當假別。另該總處本年3月14日總處培字第1123024982號函,有關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而無法出勤人員,機關核給至多6日病假及該病假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及考績等次考量等規定,自本年8月15日起停止適用。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