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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文化部112年度「推廣文化平權補助作業要點」

主旨: 有關文化部112年度「推廣文化平權補助作業要點」(下稱該要點)補助活動,自111年12月1日至112年1月3日受理申請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文化局111年12月2日府文推字第1110007464號函辦理。
二、 為推動、保障公眾平等之文化參與及文化近用權,且確保國人不因特定身分、社會性/別、身心狀況、年齡、地域、族群及其他條件等原因產生差異,文化部特訂定該要點,據以辦理補助事宜。
三、 該要點補助對象為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公私立學校、民間團體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等;補助項目限定為「辦理文化平權理念宣導、文化近用權之促進、推廣相關活動等之示範計畫」。
四、 檢附該要點及受理申請說明各1份;相關資訊請參考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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