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實施要點」部分規定,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16日號令修正發布,請參考。
主旨:函轉教育部「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實施要點」部分規定,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16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112602028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16日臺教師(二)字第1112602028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16日臺教師(二)字第1112602028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