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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第十一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辦法

主旨: 檢送教育大愛菁師獎評審委員會辦理111年第十一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辦法1份,請各校推薦優良教師參加遴選,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2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056261號函辦理。
二、 遴薦日期自111年4月25日(星期一)起至7月22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三、 本項業務承辦人:救國團總團部學校青年服務處于子涵小姐,聯絡電話:(02)2596-5858轉468,電子信箱:s130710@cyc.tw。

正本: 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南投縣各高中職
副本: 本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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