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校外教學應行注意事項

受文者:南投縣立南投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11月3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00252438號
速別: 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1101101校外教學應行注意事項 (376480000A_1100252438_ATTACH1.pdf)

主旨: 檢送修正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校外教學應行注意事項」1份,請貴校(園)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140566號函辦理。
二、 本案幼兒園部分,請至本府教育處公告(序號:82665)下載「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校外教學應行注意事項」。

正本: 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三育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弘明實驗高級中學(含附設國小)、南投縣私立均頭國民中學、南投縣私立普台高級中學(附設國中)、南投縣私立普台國民小學、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南投縣仁愛鄉合作國民小學除外)、南投縣仁愛鄉德鹿谷國民小學、南投縣各鄉鎮市公所(南投縣中寮鄉公所、南投縣魚池鄉公所、南投縣國姓鄉公所、南投縣仁愛鄉公所除外)、南投縣各私立幼兒園
副本: 南投縣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 (含附件) 、本府教育處(體健科) (含附件) 、本府教育處(社教科) (含附件) 、本府教育處(幼教科) (含附件) 、本府教育處(學特科) (含附件) 、本府教育處(學管科) (含附件)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