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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訂於110年5月20日(星期四)辦理「110年度國中學生國語文、英語文、數學、社會、自然領域學力檢測」,請各校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109學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
二、 實施對象:本縣各國中七、八年級之學生。
三、 各校教務(導)主任於5月19日(三)上午9時起依據領卷分配表至草屯國中領取受測學校題本及答案卡。
四、 檢附實施計畫、學力檢測重要工作事項。
五、 活動辦理期間,請惠予相關人員以公(差)假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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