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修正辦理110年第一梯次「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申請表件1份,請轉知所屬教師並協助符合資格學生提出申請,請查照。
主旨: 函轉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修正辦理110年第一梯次「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申請表件1份,請轉知所屬教師並協助符合資格學生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10年2月20日桃原教字第1100002375號函辦理暨本府110年2月20日府教學字第11000043292號諒達。
二、 原申請表件所需附件「學期成績證明」誤植為「109學年度第2學期總平均百分制成績證明正本或影本(影本須蓋與正本相符章樣)」,特以修正申請表附件為「109學年度第1學期」。
三、 旨揭獎助案申請期限自110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敬請各學校確實依照修正附表(應備文件查核單)辦理後續複審作業。
四、 旨揭補助案相關詳細資訊及其修正後申請表單電子檔請至該局官網「首頁 >訊息公告 >最新消息」下載(https://ipb.tycg.gov.tw)。
正本: 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同德學校財團法人南投縣同德高級中等學校、南投縣私立五育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三育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弘明實驗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均頭國民中學、南投縣私立普台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普台國民小學、國立南投高級中學、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國立竹山高級中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立南投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國立草屯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國立埔里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南投特殊教育學校、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南開科技大學、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
副本: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10年2月20日桃原教字第1100002375號函辦理暨本府110年2月20日府教學字第11000043292號諒達。
二、 原申請表件所需附件「學期成績證明」誤植為「109學年度第2學期總平均百分制成績證明正本或影本(影本須蓋與正本相符章樣)」,特以修正申請表附件為「109學年度第1學期」。
三、 旨揭獎助案申請期限自110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敬請各學校確實依照修正附表(應備文件查核單)辦理後續複審作業。
四、 旨揭補助案相關詳細資訊及其修正後申請表單電子檔請至該局官網「首頁 >訊息公告 >最新消息」下載(https://ipb.tycg.gov.tw)。
正本: 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同德學校財團法人南投縣同德高級中等學校、南投縣私立五育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三育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弘明實驗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均頭國民中學、南投縣私立普台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普台國民小學、國立南投高級中學、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國立竹山高級中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立南投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國立草屯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國立埔里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南投特殊教育學校、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南開科技大學、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
副本: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