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108年度獎助學金申請案,請轉知所屬教師並協助符合資格學生自108年9月1日起至108年9月30日止提出申請,請查照。
| 主旨: | 轉知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108年度獎助學金申請案,請轉知所屬教師並協助符合資格學生自108年9月1日起至108年9月30日止提出申請,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108年8月22日陽社字第1080000311號函辦理。 |
| 二、 | 該會以全方位服務為顏面損傷及燒傷者重建環境、身體、心理與社會功能,維護其尊嚴與人權為宗旨。為鼓勵顏面損傷及燒傷學子努力向學,特設置陽光獎助學金。 |
| 三、 | 旨揭獎學金請參閱該會官網獎助學金專區,網址為http://www.sunshine.org.tw,並協助符合資格學生於官網線上申請及查詢申請進度。 |
| 四、 | 本案申請自108年9月1日起至108年9月30日止。 |
| 五、 | 本案連絡人:黃薇瑄小姐,電話:07-558-7166。 |
| 六、 | 檢附本案申請相關附件供參。 |
| 正本: | 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同德家事商業職業學校、南投縣私立五育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三育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弘明實驗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均頭國民中學、南投縣私立普台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普台國民小學、國立南投高級中學、國立中興高中、國立竹山高級中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立南投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國立草屯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國立埔里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水里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國立仁愛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南開科技大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
| 副本: |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