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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為強化保障事件當事人電子化服務,提升公務人員保障事件線上申辦平臺使用率,請各機關(構)公務人員多加運用,請查照。

函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為強化保障事件當事人電子化服務,提升公務人員保障事件線上申辦平臺使用率,請各機關(構)公務人員多加運用,請查照。

說明: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8年7月29日公保字第1081060259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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