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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銓敘部辦理108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選拔案,請踴躍推薦人員或團體參加選拔,並於本(108)年5月13日(星期一)前將相關文件(含電子檔)免備文報府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銓敘部108年4月23日部管二字第10848081281號函辦理。

二、 本案人員或團體資格應符合「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第11條與第12條所定積極與消極條件,並由本府依「獎由下起」之原則辦理遴選,以達實質激勵之效。另受推薦人員事後如職務有異動或發生前開辦法第12條所列情事者,應即由其本職機關學校報府函轉銓敘部審辦。

三、 檢附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遴薦人員(團體)具體事蹟簡介表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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