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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有意願擔任「第15任總統、副總統與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於108年4月15日前至人事室登記,優先安排參加主任管理員儲備訓練。

說明:

一、 依據南投縣選舉委員會108年3月26日投選一字第1083150045號函辦理。

二、 第15任總統、副總統與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業經中央選舉委員會108年3月21日中選務字第1083150128號函以,定於109年1月11日(星期六)日舉行投票。

三、 按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4條、第55條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略以,各投開票所設置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各1人,管理員及監察員若干人,其中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之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合先敘明。

四、 基於圓滿順利完成選舉作業之人力需求,兼顧選舉委員會洽商推薦單位作業之有效性及尊重受推薦者之參與工作意願,敬請先期調查有意願擔任旨揭選舉之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俾利南投縣選舉委員會優先安排參加主任管理員儲備訓練,俟該會訂定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遴派要點後,將另案函請辦理工作人員推薦程序,並依推薦機關意見、其個人工作經驗、能力績效及意願自行選擇工作地等原則遴派擔任此次選舉工作人員;如有缺額再由該會另行協商,採目標數分配額度推薦遴派,無法依個人意願選擇擔任工作之鄉(鎮、市)。

五、 本案如逾期限未函覆者,視為尚無有意願擔任旨揭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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