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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人員33小時研習班第2 期,歡迎有興趣的教師同仁報名參加。

目的:為協助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學校、政府捐助基金財團法人、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等之人員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故辦理環境教育人員30(+3)小時研習班,以利學員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證書及推廣環境教育。
為能有效協助環保署、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屬單位、環境教育認證設施場所及機構所需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事宜,特辦「環境教育核心課程」(30+3小時)研習班,以協助解決環境教育法推動及國內環境教育認證人員缺乏之窘境。

指導單位: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嘉義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承辦單位:國立嘉義大學產學營運及推廣處推廣教育組
招生人數:每班40人。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開課前三天止。
招生對象:
(一) 以學歷認證者
依據「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管理辦法」第四條以「學歷」申請認證環境教育行政人員或環境教育教學人員認證者,且認證者已修畢環境相關(單一環境專業)領域課程18學分以上(查詢採計之專業領域課程請見「八、備註」);研習須包含「環境教育」、「環境倫理」、「環境教育教材教法」等三科目六學分以上。
(二) 以經歷或專長認證者
依據「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管理辦法」第五條、第六條及第十條以「經歷」、「專長」申請認證環境教育行政人員認證者;研習須包含「環境教育法規」、「環境教育」、「環境倫理」、「環境教育課程設計」、「環境概論」等五科目,每科目至少二小時以上。
(三) 其他
對環境教育有興趣及欲提升對環境之認知者。
[註]:參加研習學員應自行檢核是否符合「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管理辦法」之申請要件(詳見「八、備註」),對學員研習後欲申請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證書始有保障。

詳細報名辦法及課程內容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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