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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2018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1份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11月24日臺教授國字第1060134441A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踴躍推薦「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之學生參加「2018總統教育獎」遴選活動。
三、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四、「2018總統教育獎」推薦組別為大專、高中(職)、國中及國小等4組,遴選方式分初審及複審2階段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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