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0804敬請鼓勵所轄國中小學校參賽,並發文同意第13屆國家地理知識大競賽縣市複賽之承辦學校,請查照。
| 主旨: | 敬請鼓勵所轄國中小學校參賽,並發文同意第13屆國家地理知識大競賽縣市複賽之承辦學校,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教育部106年1月20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50143409號函辦理。 |
| 二、 | 本校地理學系承辦第13屆國家地理知識大競賽,將於本年9月至10月底辦理「地理知識能力測驗」與「環境觀察暨手繪地圖能力測驗」之三階段競賽,兩項賽事均分為國中組與國小組(高年級),表現優異學生與指導老師,可獲得教育部、國教署或主辦單位製發之獎狀,競賽辦法如附件一。 |
| 三、 | 本屆競賽報名自即日起至9月10日截止,敬請鼓勵所轄國中小學校報名參加。 |
| 四、 | 本屆「地理知識能力測驗」之縣市複賽將於本年9月23日(星期六)辦理,經承辦單位徵詢,初步同意承辦複賽之學校名單如附件二,擬請貴局(處)發文同意各所屬學校為「第13屆國家地理知識大競賽縣市複賽承辦學校」。 |
| 五、 | 本屆縣市複賽說明會將於本年9月8日(星期五)辦理,請准予與會老師公差假一天並協助派代。 |
| 六、 | 複賽活動辦理辛勞,主辦單位擬於活動結束後,提報各縣市承辦學校校長和承辦老師名單,敬請貴局(處)依往例酌予敘獎。 |
| 七、 | 本競賽辦理之各項開支均由本計畫項下撥付辦理,縣市複賽可報銷項目包括印刷費、場地布置費、郵費、命題費、監考費、工作費等,實報實銷。 |
| 八、 | 聯絡人:陳乃慈小姐;電話:02-77341660。 |
| 九、 | email:tngc@ntnu.edu.tw。 |
| 十、 | 競賽官網:http://promotinggeog.geo.ntnu.edu.tw/。 |
| 正本: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基隆市政府教育處、宜蘭縣政府教育處、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新竹縣政府教育處、新竹市政府教育處、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苗栗縣政府教育處、臺東縣政府教育處、花蓮縣政府教育處、澎湖縣政府教育處、連江縣政府教育處、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南投縣政府教育處、雲林縣政府教育處、嘉義縣政府教育處、嘉義市政府教育處、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屏東縣政府教育處、金門縣政府教育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 副本: | 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新北市立中平國民中學、基隆市中正區八斗國民小學、宜蘭縣立復興國民中學、桃園市立新明國民中學、新竹縣峨眉鄉富興國民小學、新竹市立內湖國民中學、臺中市立光正國民中學、苗栗縣立鶴岡國民中學、臺東縣立東海國民中學、花蓮縣立自強國民中學、澎湖縣立文光國民中學、連江縣立介壽國民中小學、彰化縣立鹿港國民中學、南投縣立南投國民中學、雲林縣立土庫國民中學、嘉義縣立義竹國民中學、嘉義市僑平國民小學、臺南市東區復興國民小學、高雄市立鳳西國民中學、屏東縣立崇文國民中學、金門縣立金城國民中學、本校地理學系 副教授 沈淑敏 |
| 校長 張國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