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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實施計畫」1份,請有興趣之同仁踴躍推薦。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11月11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050132857號函辦理。
二、106年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推薦收件日期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2月28日止,請依上揭計畫內之推薦資格、方式及程序,踴躍推薦。
三、本活動106年委由國立中興高中承辦,爰有關推薦作業方式等事宜,請逕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鄭筠蓉小姐,電話:049-2332110轉322。


1051128重申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11月11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050132857號函及本府105年11月17日府教社字第1050235518號函(諒達)辦理。
二、推薦方式及程序:貴校推薦人選時(提校務會議或行政會議通過),應擬具推薦表(如附件),敘明具體感人事蹟,並經當事人簽名後,繳交書面資料及光碟送交本府審查。
三、請貴校薦報資料時須檢送紙本資料一式3份(含推薦表、優良事蹟備審資料,請加製封面與目錄裝訂成冊)及薦報資料電子檔光碟1份。
四、106年杏壇芬芳獎各校所送推薦表,本府收件日期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2月10日止,敬請貴校踴躍推薦符合資格者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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