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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間員工權益保障處理辦法」第8條、第13條條文修正,請同仁參考。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5年3月4日院授人綜字第10500329714號函辦理。
二、查「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間員工權益保障處理辦法」係依「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18條授權訂定,配合本條例修正延長施行期限,為保障行政院組織調整後之員工權益,爰據以修正旨揭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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