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南投縣105年度預算執行節約措施,赴機關以外處所辦理公務、參加會議、講習(含觀摩)訓練之規定,請同仁依規辦理。
赴機關以外處所辦理公務、參加會議、講習(含觀摩)訓練,應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出差之派遣,應嚴格控管,能以電話或公文聯繫者,應儘量避免核派出差。往返行程,應確實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南投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報支國內出差旅費補充規定」及「南投縣公務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規定,以不超過一日為原則;同一事由,如二人以上同時出差,應專案簽准;奉指派協助本府辦理活動不在此限。
(二)旅運費應在原預算額度內支用,不得自業務費勻支。
(一)出差之派遣,應嚴格控管,能以電話或公文聯繫者,應儘量避免核派出差。往返行程,應確實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南投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報支國內出差旅費補充規定」及「南投縣公務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規定,以不超過一日為原則;同一事由,如二人以上同時出差,應專案簽准;奉指派協助本府辦理活動不在此限。
(二)旅運費應在原預算額度內支用,不得自業務費勻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