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租賃糾紛處理及諮詢業務
一、依據府教輔特字第1150015048號函辦理。
二、為健全住宅租賃關係,協助住宅租賃承租人維護其合法租賃權益,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4條第1項、同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之1及113年8月1日訂頒生效之「住宅租賃糾紛法律扶助規定」,內政部業已公告委託法扶基金會辦理115年度住宅租賃糾紛處理及諮詢業務。
三、相關資訊同步公告於教育部賃居服務資訊網(網址:https://csrc.nf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