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實施要點」第9點、第11點及第6點附件1,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1月25日以臺教師(一)字第1142603140A號令修正發布,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

主旨: 函轉「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實施要點」第9點、第11點及第6點附件1,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1月25日以臺教師(一)字第1142603140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11月25日臺教師(一)字第1142603140B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陳小姐,電話:(02)7736-6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