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有關114年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內容第1次修正案,業已公告於本(114)年度全國語文競賽網站,請轉知所屬人員,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114年9月3日府授教終字第1140264966號函辦理。
二、 旨揭競賽內容已完成第一階段修正,修正項目包含國語朗讀(高中組)、臺灣台語朗讀、臺灣客語朗讀及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朗讀(僅包含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組)等4項,請逕至競賽網站https://language114.eduweb.tw下載參閱。
三、 因全國競賽文稿須即早定案,為求決賽過程順利並減少爭議,僅受理第二次修正建議。
四、 如使用第一階段修正文稿後,仍有修正建議,請填寫競賽內容修正建議表(如附件)並核章後,該表電子檔、核章掃描檔於於114年9月10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以電子郵件方式逕寄本府承辦人信箱,逾期恕不受理:
(一) 本土語:承辦人羅國彥候用校長,信箱:guoyen.luo@gmail.com,聯絡電話:049-2222106分機1333。
(二) 國語:承辦人廖珈伶小姐,信箱:chialing116@gmail.com,聯絡電話:049-2222106分機1334。
五、 檢附競賽內容修正建議表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