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請踴躍參與擔任竹山鎮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請查照。

主旨:有關本所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請貴單位協助宣導及推薦所屬踴躍參與擔任本鎮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至紉公誼,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南投縣選舉委員會112年5月16日投選一字第1123150177號函辦理。
二、旨揭投票案訂於113年1月13日(星期六)舉行。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本次投票亟需借重貴單位所屬同仁擔任本鎮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爰請全力協助,俾利本所辦理選務工作順利完成。
三、貴單位所屬擔任本鎮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者,嗣後如參加相關選務工作人員講習、點領選舉票或投開票所佈置等工作時, 建請貴單位核予公假或得以課務排代,以利選務工作遂行。
四、有關公教人員參加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訓儲講習及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將依講習時數核給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五、另有關本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補假日數,依行政院72年11月9日台72人政參字第30519號函意旨,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1天。
六、隨函檢附「竹山鎮113年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推薦表」1份,相關資料(如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 村里別、鄰別等)務必請填寫完整,並於112年6月30日前傳真(免備文)至本所民政課(049-2655276) 或電郵至承辦人信箱(cheng0213@zhushan.gov.tw)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