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案,請貴單位惠予協助宣導及推薦所屬踴躍參與擔任鹿谷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至紉公誼,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南投縣選舉委員會112年5月16日投選一字第 1123150177號函辦理。
二、旨揭投票案訂於113年1月13日(星期六)舉行。依公職人員 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 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本次投 票亟需借重貴單位所屬同仁擔任本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爰請全力協助,俾利本次選務工作順利完成。
三、貴單位所屬擔任本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者,嗣後如參加相關 選務工作人員講習、點領選舉票或投開票所佈置等工作時, 建請貴單位准予公假辦理,以利選務工作遂行。
四、有關公教人員參加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訓儲講習及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將依講習時數核給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五、另本次工作人員招募期間,將18歲以上本國籍大專院校學生 列入積極招募對象,以培養青年公民對於公共事務的認知與 熱忱,如有合適推薦人選,亦可逕洽本所登記。
六、隨函檢附「鹿谷鄉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推薦表」1份,相關資料(如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 村里別、鄰別等)務必請填寫完整,並於112年6月20日前逕傳真至本所民政課(049-2754131) 或電郵至承辦人信箱( ling6389@lugu.gov.tw)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