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112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訓練補助計畫

主旨: 函轉原住民族委員會有關「參加112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訓練補助計畫」乙份,請各校踴躍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5月12日原民教字第1120018850號函辦理。
二、 旨揭補助計畫初賽申請方式規定各校須報名且有實際參賽,並於報名後,初賽競賽日2個月前向所在縣(市)政府申請,並由各縣(市)政府彙整後於初賽競賽日1個月前向該會申請經費,合先敘明。
三、 本縣初賽競賽日訂於112年11月14日起至11月23日止(本府112年3月13日府教社字第1120061762號函諒達)。
四、 各校完成<縣賽師生鄉土歌謠類別>報名後,需編列初賽經費需求表(如計畫附件1),於112年9月30日前提報本府教育處社教科彙整,本府將於112年10月13日前統一向原住民族委員會申請經費。
五、 檢附<112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訓練補助計畫>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