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南投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加班費管制要 點」,並溯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生效。

主旨:修正「南投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加班費管制要 點」,並溯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11年12月21日院授人給字第11140020701號令 訂定發布「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辦理。
二、檢送修正「南投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加班費管制要 點」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南投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 工待命時數加班費評價換算基準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