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教育部核備之「中投區112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免試
入學作業要點」,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25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46911B號函
辦理。
二、因應教育部110年6月30日臺教授國部字1100069751E號函修
正「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第6條第1項第3款修
正,中投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均衡學習項目,規劃於
法規修正公告後第3年(113學年度免試入學)調整採計,爰
各學年採計如下(本府業於110年11月8日以府教學字第
1100256283號函公告各校):
(一)109學年度入學者:維持健體、藝術、綜合三領域五學期
平均成績「各」達60分(含)以上者,方可「各」獲4分,
三領域皆符合者即可累積獲12分。
(二)110及111學年度入學者:調整為健體、藝術、綜合、科
技四領域五學可「各」獲3分,四領域皆符合者即可累積獲12分。
三、請各校將旨揭「中投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
公告於學校網頁,並向學生、老師及家長妥善宣導,積極
溝通,以杜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