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民國111年9月22日修正發布,請參考。

主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民國111年9月22日修正發布;檢附發布令影本、上開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1年10月3日部退三字第1115492778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揭原函及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