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請時間:開學日起至10月3日前止。
二、補助對象及金額:設籍並就讀於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及公私立國中之學生,符合下列之情形者,各校可於三種屬性(品格獎學金、技優獎學金與學業優良獎學金組)擇一提出申請,以一校一人申請為限(完全中學國、高中可各1名)。
(一)品格獎學金組:可證明其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突遭變故、因其他特殊因素(如保護個案、失親……等),在校品行端正,表現足堪同儕表率者。獎學金每名新臺幣伍仟元整。
(二)技優獎學金組:參加全國性競賽或國際性競賽項目成績優良者(該生家庭符合經濟弱勢範圍者),在校品行端正,獎學金每名新台幣一萬元整。本組需經審核,未通過者以品格獎學金組補助,每名新臺幣伍仟元整。 (三)學業優良獎學金組:在校成績優異,成績校排前1/10,在校品行端正,且該生家庭符合經濟弱勢範圍者,獎學金每名新台幣一萬元整。
三、應附文件: 相關文件於中華大家功德會官方網站「下載專區」獎助學金http://www.dajia.org.tw/
(一)申請書:統一製定,「下載專區」下載,請自行列印申請。
(二)收據:統一製定,「下載專區」下載,請自行列印填寫。(經審核後資格不符未通過補助者,收據將正本寄回學校)
(三)存摺封面帳號影本(限個案本人或法定代理人,核准後匯款用)。
(四)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全戶)、個案本人若已領身分証,需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家庭突遭變故,或由學校或導師出具證明,家長非自願性失業證明:由勞工處開立之非自願性失業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低收、中低收、清寒、殘障手冊、診斷證明..等相關文件。
(六)若學生係因參加全國性競賽或國際性競賽項目成績優良者(該生家庭符合經濟弱勢範圍者),除(一)~(五)項資料外,須附相關競賽獲獎證明。
(七)申請「學業優良獎學金組」:需附學期成績單。有關在校成績優異(校排前1/10)之事實,若成績單上無顯示,則以學校認定為依據。
四、本助學金如經發現有偽造或不實申請者,除將追繳溢領之助學費用,並於爾後不再受理其各項獎助學金之申請。
五、符合本計畫之學生,請學校協助提出申請,於審核事實與資格均無誤後,將申請書及證明文件掛號寄至:中華大家功德會(408台中市南屯區新富五街425-1號)彙整,並電話確認是否收件(04-22492218),逾期或個人申請恕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六、本計畫之連絡人:中華大家功德會蔡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