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主旨:修正「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111年9月8日院授人給字第1114001467號函辦理,並檢附前揭原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