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令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一案,請參考。
主旨:函轉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令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1年8月9日部法一字第111547746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