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寮鄉公所有關「111年地方性公職人員選舉」,請踴躍參與擔任中寮鄉公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南投縣選舉委員會111年3月14日投選一字第1113150036號函及111年3月22日投選一字第1110000593號函及辦理。

二、 旨揭投票案訂於111年11月26日(星期六)舉行,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本次投票極需借重貴單位所屬同仁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爰請全力協助,俾利本所辦理選務工作順利完成。

三、 貴單位欲擔任該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者,請填寫「111年中寮鄉公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相關資料如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里、鄰等務須填寫完整,經首長、單位主管及人事主管核章同意參加後,於111年5月23日前逕送或傳真(049-2692584)至本所民政課彙辦。

四、 貴單位協助本次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遴選,本所敬表謝忱。另凡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者,嗣後若參加工作人員講習、點領選舉票或佈置投票所等工作時,建請貴單位核予公假或得以課務排代 。另,公教人員參加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訓儲講習及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請依講習時數核給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五、 另有關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依行政院110年5月24日院授人給字第1104000322號函核定「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工作費支給表」所定標準支給,所辦理選舉之選舉票數量為5張者,主任管理員為新臺幣(以下同)3,800元、主任監察員3,100元、管理員為2,500元、監察員1,800元、預備員1,800元。

六、 貴單位如遇有自行報名或主任管理員邀請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者,仍請准予後續敘獎及請、補假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