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欲申請他縣市介聘至新竹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新竹市政府111年3月7日府教學字第1110039560號函辦理。

二、 該市虎林國民中學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教師兼自造中心組長員額1名,欲介聘至該校者,以已完成中等學校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專長新式教師證換證者為佳,該員額除授課生活科技課程,尚須兼任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組長,執行中心運作所有事項及課程設計與推廣。另該員額為附加式任務型員額,如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任務中止,該員額於該校即有超額情形。

三、 請轉知貴校欲申請111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 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該市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