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函轉內政部辦理111年全國孝行獎選拔一案,請轉知貴屬人員踴躍推薦,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1年1月28日府民宗字第1110027752號函辦理。
二、 所報初選名單之被推薦人,符合旨揭計畫第四點(一)之選拔標準,得選為孝行楷模,並依其作為,分類如下:
(一) 長期陪護組:長期盡力照顧父母、尊親屬,不畏辛勞。
(二) 善用資源組:運用長照或其他社會資源照顧失能父母、尊親屬,鼓勵或積極幫助其重建、恢復或維持自理能力。
(三) 扶助實現組:照顧父母、尊親屬維持其身體健康,體貼其心意,使其歡喜,進而鼓勵並協助其自我實現。
(四) 同心協力組:家人間共同照顧父母、尊親屬,並能凝聚、團結彼此間情感,家庭和樂。
(五) 顯親傳孝組:傳揚父母之優良事蹟,彰顯其對社會之貢獻;或將自身關懷父母、尊親屬之具體作為,推廣至里鄰社區,並熱心提供協助,供大眾效法。
三、 請辦理推薦並依上開計畫提報名單,各組以1名為原則,檢附初選意見表、實地訪查表、推薦書及相關佐證資料,依限函送本府憑辦初選,內政部預定選出30名孝行楷模。
四、 請廣為宣傳,鼓勵貴屬人員踴躍推薦;受理推薦截止日期為111年3月31日。
五、 另請於內政部審定孝行楷模後及辦理表揚活動前後,積極運用宣導媒介等,宣導當地之孝行楷模事蹟,以於表揚典禮前發揮串連宣導效果,引導社會重視孝行獎表揚,並於表揚典禮後,持續深化楷模事蹟之影響力。
六、 旨揭計畫電子檔可至內政部網站下載(路徑:主題服務/民政服務專區/便民服務/下載專區/禮制榮典)。
七、 檢附實施計畫1份。
正本: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南開科技大學、南投縣各高中職、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南投縣私立均頭國民中學、南投縣私立普台國民小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