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財團法人和諧孝悌文教基金會舉辦全國性第33屆孝悌楷模及第21屆金婚孝悌楷模選拔表揚辦法及推薦表事宜

一、依據財團法人和諧孝悌文教基金會110年5月25日財和孝字第916號函辦理。
二、收件日期自110年6月1日起至110年9月1日止。推薦文件請郵寄至「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2段227巷10號。
三、旨揭活動表揚辦法及申請表可至網站下載:http://www.fpfoundation.org.tw
四、本案聯絡人:吳效宇,電話:0932-657886傳真:(02)273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