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南投縣政府110年2月1日府民治字第1100030198號函辦理。
二、 旨揭投票案訂於110年8月28日(星期六)舉行,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本次投票極需借重貴單位所屬同仁擔任本鎮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爰請全力協助,俾利本次選務工作順利完成。
三、 貴單位協助本次公民投票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遴選,本所敬表謝忱。凡擔任本鎮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者,嗣後若參加工作人員講習、點領選舉票或佈置投票所、投票日選務等工作時,建請貴單位核予公假或得以課務排代 ,以利選務工作遂行。
四、 隨函檢附「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南投縣竹山鎮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調查表」1份,相關資料(如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村里別、鄰別等)務必請填寫完整,並於110年3月10日前至人事室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