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9年9月14日臺教社(四)字第1090134614號函、「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及「教育部補助本國語文教育活動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二、 為配合世界母語日(每年2月21日)活動,請有意願申請的學校積極依上述要點相關規定函送「年度計畫」及「相關表件」到本府教育處學管科承辦人,經費編列應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辦理。
三、 申請期程如下:
(一) 110年上半年補助計畫,請於109年10月30日前提出。
(二) 110年下半年補助計畫,請於110年4月30日前提出。
四、 檢附計畫申請表及經費表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