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教育部辦理「109年海洋教育創新教學優質團隊選拔」實施計畫1份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4月1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90032592號函辦理。
二、 為獎勵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將海洋教育議題融入各領域教學,鼓勵教師跨校、跨領域共組專業合作社群,並進行海洋教育跨領域主題創新教學,以提升學生學習品質,爰擬訂本選拔實施計畫,以達激勵優質教師及凝聚績優團隊向心力。
三、 本案實施計畫說明如下:
(一) 對象:全國公立及私立高中以下學校團隊,每校以1團隊為限(跨校團隊不受此限),每1團隊應由3位(含)以上教師組成(至多不超過6位)。
(二) 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共三組,各組分別評選。
(三) 方式:由本府就所轄國小、國中、高中學校,每組分別推薦1至5個團隊(不得推薦跨校團隊)。
(四) 報名日期:請有意申請學校檢附相關申請表件於109年6月5日(星期五)逕寄(送)至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承辦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 評審標準:以「團隊運作模式與歷程、教學理念與創新教學模式介紹、教學活動設計與歷程、與校內外海洋資源整合之情形、學生素養學習成效評估」之5項次予以評分。
(六) 獎勵:
1、 縣內初審:代表本縣參與選拔團隊,由本府依相關規定辦理敘獎。
2、 國教署複選:選取國小、國中、高中職各組特優3至5隊、優等5至10隊、佳作若干隊(得視參賽作品數量及品質,並依評審決議增減獎項名額),其成員每人頒發海洋教育創新教學績優團隊獎狀乙紙。另由本府予以核實敘獎鼓勵。
3、 經國教署評選獲特優之團隊另於「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頒獎典禮中進行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