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旨案計畫宗旨為鼓勵本縣精彩豐富之藝文特色,內容以「地 方特色工藝美術」及「族群表演藝術」為主題,請自行洽請 藝文團體或適合師資協調辦理,歡迎各單位於109年3月31日(星期二)前踴躍提報。
二、 本計畫內容如下,詳細課程內容及經費編列請參閱簡章說明,並依實際需求及內容自行調整,本案因屬中央補助專案計畫,經費採專款專用方式,請於本年度10月底前執行完成:
(一) 藝術研習課程。
(二) 藝術研習成果展演。
(三) 培育種子教師及教案製作工作坊。
(四) 專業團體示範演出及成果匯演。
三、 本案聯絡人:本府文化局藝術科胡小姐 049-223119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