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2020南投縣文化與教育結合計畫」簡章及申請提案表各1份
說明:
一、 依據本局文化資產保存再利用計畫辦理。
二、 欲申請者請依據申請提案表撰寫計畫內容,並於109年3月31日前函送本局憑辦。
三、 申請學校如未達10校,則取消辦理,由本局另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