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所須文件:(務必確實攜帶以便辦理)
1.原住民:學生個人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一份A4格式、家長正方形私章。
2.身障生:本人身障手冊影印本一份、學生個人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一份A4格式、家長正方形私章。
3.身障人士子女:家長身障手冊影印本、學生個人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一份A4格式、家長正方形私章。
4.低收入戶:鄉鎮市公所核發之107年度低收入戶證明、學生個人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一份A4格式、家長正方形私章。
5.同時符合多種條件者,僅能擇一條件申請,請勿重複申請。
申請時間:108年8月5(一)、6(二)、7(三)上午9:00~11:30。
1. 請具備以上條件同學,備妥規定之文件,於108年8月5、6、7日三日上午9:00~11:30分,由學生或家長親自到教務處設備組辦理申請。
2. 請於規定時間內完成辦理補助申請,逾時不再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