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有關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辦理「臺灣國樂團教育推廣音樂會」活動介紹及報名表,請轉知貴屬以學校或班級為單位報名參加。

一、依據國立傳統藝術中心108年6月13日傳藝國樂字第1083002207號函辦理。
二、該活動引領學生認識國樂之美、學習音樂會禮儀並介紹臺灣音樂文化特色,於108年10月份辦理「國樂頻道系列-偶像與我、光與我」等演出,請於9月1日前報名,額滿為止。
三、聯絡人:蔣婷宜,電話02-88669600分機1464,電子信箱:d062010@ncfta.gov.tw。
四、檢附活動DM及報名表各乙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