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1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7年11月16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070196675B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函轉「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1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7年11月16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070196675B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7年11月16日臺教人(三)字第1070196675E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人事處蔡欣瑾小姐(電話:02-77365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