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台灣彰化燈會─全國花燈競賽活動」乙案,該實施計畫部分內容誤繕,惠請更正

一、本所106年11月3日彰市社會字第1060044741號函諒達。
二、更正內容如后:
(一)成績公布日期:107年3月2日以前。
(二)花燈展示日期:107年2月27日至107年3月17日。
(三)頒獎日期:107年3月17日(六)下午4時起。
(四)花燈領回:107年3月18日(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3月19日(一)上午9時至12時,逾時不候。
三、檢送更正後「2018台灣彰化燈會─全國花燈競賽實施計畫」及報名表1份